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简介
斗门区人民检察院的前身是斗门县检察组。1978年10月,斗门县人民检察院成立, 2001年4月,国务院批准斗门县撤县设区,同年12月,珠海市斗门县人民检察院更名为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检察院。
斗门区检察院内设8个科室,其中,检察业务机构5个、综合业务部1个、综合行政部门2个;另有派驻镇街检察室3个、下属事业单位检务保障中心1个。核定行政编制66名,现有在编干部 64人。核定机关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2名,现有职工8人。为缓解人员紧张的状况,还招录了合同制书记员44人。现全院各类人员共有 116人。在编72人中,男性33人,女性39人。其中:30岁以下的11人,31-35岁13人,36-40岁7人,41-45岁9人,46-50岁13人,51-55岁13人,56-60岁6人。硕士研究生23人,本科学历48人,大专学历1人,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100%。现有员额内检察官 23 人。
斗门区检察院综合业务大楼主楼于2008年10月落成搬迁,楼高9层,建筑面积7100平方米。附楼楼高三层,建筑面积950平方米,包含机关食堂、活动中心、招待所等功能设施。大楼门前的控告申诉接访大厅(阳光检务大厅)于2011年8月建成投入使用,建筑面积222平方米,其中接访工作室面积150平方米,分为来访登记区、候访区、接待区和查询区5个功能区,停车场、篮球场等一批附属设施也相继建成投入使用。
成立四十年来,斗门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,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,积极推进工作机制创新,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及检务保障建设,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和新的成效,为维护斗门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,先后获得“广东省五好检察院”、“广东省先进检察院”、 “珠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”、“珠海市先进基层检察院”等称号。